中新網太原3月27日電 (任麗娜)記者27日從山西省紀檢監察機關獲悉,因違法征收10個村莊土地用於城市道路建設及企業用地,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委書記李堯林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萬榮縣常務副縣長李耀宗受行政記過處分,萬榮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霍俊良、縣住建局局長薛峰分別受行政記大過處分。
  2013年5月,萬榮縣縣委書記李堯林主持召開會議,決定征收10個村莊土地,用於城市道路建設及企業用地,責成有關部門起草徵地補償等方案。同月,萬榮縣土地統征收購儲備中心與10個村委會簽訂土地征收協議,違法征收集體土地5789.83畝(其中一般耕地4004.78畝)。上述征收的土地中僅有56畝取得了用地批准。
  截至2013年10月,萬榮縣住建局、交通局建設的9條道路,以及6個企業項目,違法占地共計787.35畝(耕地576.51畝);其餘的5002.48畝土地尚未改變土地用途。除征收土地外,城北生態公園還未經批准,平整85.5畝土地(耕地44.49畝),用於建設公園設施。
  中國國土資源部接到舉報後,要求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嚴肅查處,2013年11月,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對此案進行了公開掛牌督辦。目前,行政處罰決定已履行到位,拆除並復耕土地180畝,沒收建築物和構築物18026平方米,收繳罰款1604.55萬元人民幣。
  27日,中國國土資源部也對外通報了上述違法徵地案的查處結果。(完)
(原標題:山西4名官員因違法征收10個村莊土地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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