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8年時間換了8個崗位,橫跨兩省5地,且多個崗位任職不滿一年,一名副科級鄉鎮幹部就變身為正處級團市委書記,還戴上省政協委員光環。2013年9月,中央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徐楷涉嫌“造假騙官”。原江西鷹潭團市委書記徐楷檔案造假事件並非個案,在他涉嫌年齡造假、入團志願書造假、違規任用等情況的背後,是一些地方幹部檔案造假事件頻發的現實。(《人民日報》11月6日)
    據中央巡視組通報,去年以來,已公開通報的31個被巡視省區市中,有11個存在幹部檔案造假問題。其實,這麼多地方發現幹部檔案造假問題,並不怎麼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因為幹部履歷造假、檔案造假問題,早就並且多次被媒體曝光過,也被舉報過。尤其是像徐楷這樣在不同崗位和部門間調來調去的人,更是容易進行檔案造假。原本沒有相關職位的提拔資格造成有資格,原本資歷淺變成了資歷深,原本屬於事業編製卻在調動中變成了公務員身份……各種各樣的幹部檔案造假問題,早已為人們耳熟能詳。
  更加眾所周知的是,與假農藥、假種子、假羊肉、假鴨蛋等銷售物品的造假可以由當事人自己完成不同,任何人的檔案都不掌握在自己手裡,而是由相關單位或部門進行掌管,從而必得由檔案管理部門的協助甚至當事人所在單位、原單位等多方面的配合,才能實現檔案造假目的,僅僅當事人自己是無法進行檔案造假的。所以檔案造假往往涉及多人甚至多個部門的問題,特別是檔案管理部門如果忠於職守,不讓當事人直接接觸檔案,不為當事人更換或塗改檔案材料提供方便,當事人根本無從偽造檔案。可見,對於偽造檔案問題,當事人自己的責任固不可免,檔案管理部門和虛假材料出具部門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領導幹部的檔案,更是由相應的組織部門直接掌管,管理也遠比企業職工的檔案嚴格,不管是複印相關檔案材料還是查看檔案,都要履行嚴格的批准手續。這就根本決定了,如果不是相關領導批准或授意而使工作人員開綠燈,偽造檔案更是很難的事。而且,領導幹部因為提拔晉升、頻繁調動、公示等原因,檔案造假暴露破綻的風險也遠比企業工人造假高,如果不是相關領導指使,作為檔案管理者的普通工作人員更是不敢擅自協助當事人造假的。所以領導幹部檔案造假涉及的人會更多,並往往涉及重要領導。正如《人民日報》指出的那樣,造假暗藏領導授意的“玄機”,更多的是組織人事部門按照上級領導授意而為之。
  因此,幹部檔案造假的關鍵在於組織人事部門,而組織人事部門造假的背後,則是欲對當事人進行提拔或調動的相關領導的不法意志。這無疑暴露了相關領導人無法無天,以及不法行使權力不受制約反而使下麵的人協助配合而不依法抵制的制度弊端。毫無疑問,要根本消除這種弊端,必須改革領導與下屬關係的人治化,實現權力秩序的法治化。否則,如果像當前這樣,讓下屬的一切都掌握在領導手裡,就根本沒有抵制領導不法意志的現實能力。
  在推進法治化進程的同時,解決幹部檔案造假和其他權力舞弊、相互串通問題,必須進行嚴格追責。不僅應對那些公然欺騙黨和人民的當事人免除職務甚至開除公職,還應當對檔案造假負有責任的所有人員進行追責。非此,各關口的人員只會濫用職權,而不會認真負責。遺憾的是,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本應因為對國家權力秩序的危害受刑事追責,現行刑法卻因為“對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限制而無法追究不說,在發生的那麼多幹部檔案造假和官員子女還在上學就吃空餉事件中,還幾乎沒有聽說對當事人之外的責任人進行追責的事,而且對當事人也經常給予不痛不癢的警告處分而不受實質懲罰。
  在健全追責機制之外,不能不思考的是,偽造檔案是一種私下進行的秘密事情,如果不是因為偶然事件曝光的話,外界無法發覺。也正因為檔案的私密性特點,才使檔案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監督,使得檔案造假事件頻頻發生。根據公開才能進行監督的道理,有必要建立官員以及所有公職人員的信息公開制度,將公職人員何時、通過什麼方式進入國家機關,何時因何得到提升以及何時因何進行調動等情況都向社會公開。也唯有如此,才會因為公眾都知曉、難以更改的原因,有效防止偽造檔案情況的發生。而且,公職人員這些與公職有關的信息本就應當讓公眾知悉,沒有私密性,不屬於個人隱私。
  總之,幹部檔案造假絕不僅僅是當事人的個人問題,而是涉及多方面問題並有著深層弊端。也只有透過表象正視真問題,才能對症下藥,進行有效治理乃至徹底消除這種不正常現象。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編輯:SN14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s57osnok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